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力霸嘉食化是「虧損」,不是「掏空」-王令麟面對力霸東森案的真情告白

六 年前鬧得滿城風雨的力霸案,最近又成為媒體關心焦點,其中不乏父親﹙王又曾﹚在美國的私生活報導,做為子女的看了這些新聞,很遺憾也很難過,我不想對這些 報導做任何評論,但是,這六年來,我們王家兄弟姊妹為本案,所背負的原罪,至今傷痛不已。縱使薪資被查扣,我還是擔起力霸嘉食化近百名員工的民事賠償責 任,竭盡所能的努力去補償投資人損失,無非是希望能降低父親對於社會的傷害!力霸案目前已進入三審,是非曲直,相信法官自有明斷。據了解,事發當初,行政 院曾委託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力霸與嘉食化的損失,報告中說明力霸案的發生是經營不善造成巨額虧損以及銀行抽銀根所致,顯然不是外界所謂的「掏空」。

根據安侯建業評估報告:力霸案是營運與投資失利所造成!

外 界報導力霸案被掏空621億元,完全錯誤,力霸與嘉食化兩家公司是營運與投資失利所造成!民國96年1月,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徹查力霸案,安侯建業會 計師事務所評估力霸與嘉食化的損失狀況,並確認力霸集團有無資金流向東森集團,數月後,安侯建業評估報告出爐,力霸集團資金並沒有不當流入東森集團與我個 人帳戶;評估報告也提到力霸的營運狀況,力霸在連續多年虧損狀況下,因需償付巨額金融機構借款本息,導致流動資金不足,可運用資金逐年減少,加上往來銀行 又緊縮銀根,財務週轉陷入困難;至於嘉食化的評估報告則是,這幾年的經營都是呈現鉅額虧損狀態,財務狀況持續惡化,民國95年第四季之資金調度出現缺口; 以上這兩段報告均證明力霸與嘉食化營運不佳導致虧損;這些真實的調查報告,有助釐清力霸案的真相。

力霸案利息支出與轉投資虧損將近400億元,無不當資金流入東森集團和我的口袋!

根據當時安候建業的評估報告,兩家公司總共虧損621億元,其中力霸公司,利息支出就高達57億元、轉投資虧損﹙包括中華銀行等公司﹚達167億元;嘉食 化的利息支出更高達71億元、轉投資虧損﹙包括中華銀行等公司﹚達103億元;剩下的還包括本業虧損與員工薪資,根據這份評估報告,力霸、嘉食化沒有被掏 空,是虧掉了,沒有一分一毫不當流入東森集團和我的口袋,相信我父親也沒有掏空力霸與嘉食化。

二審判決力霸案部分我涉及的僅僅只是『文書登載不實之罪』,共13個月,101年7月就已經執行完畢!

我要再度強調,力霸東森案發生後,我競競業業經營的東森集團和我個人債信始終維持良好,沒有任何退票紀錄!目前力霸東森案已上訴三審,二審判決結果,再度 證明我沒有掏空力霸集團或東森集團,力霸嘉食化部分涉及的僅僅只是因為10年前有幾次的董事會沒有出席卻在簽到簿上簽名而已,就涉及文書登載不實之罪,被 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其實我在民國89年與94年先後辭去嘉食化與力霸的董事,當時父親叫我簽字,基於父子關係,我唯有從命。 友聯產險部分更冤枉,就因為東森媒體科技與友聯產險簽了不動產買賣合約,拿了定金,而事後解約且加計利息還錢,法院認定為假買賣真借款(沒造成友聯產險任 何損失)亦涉及文書登載不實,判處我6個月有期徒刑,不能上訴定讞與力霸嘉食化的7個月,合併執行12個月,均已在101年7月執行完畢。

東森案無妄之災,謝謝高院判決還我清白!

民國96年6月14日發生東森案,多數證人不敢出面做證,6月14日到8月13日,短短61天,檢察官草率起訴我17個案件,具體求刑28年。一審,台北 地方法院判決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7億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雖然仍判我5年8個月(此部份仍在上訴中),然而另有10項是無罪定讞,足以證明我並沒有掏 空。

DRAM大廠南科與華亞科虧損是力霸的4倍,為何只有力霸案被指控掏空?

這六年來,因為父親的離開,原本單純的公司虧錢﹙經營不善﹚無奈被扣上掏空的罪名,或許這就是王家的宿命;力霸虧損621億元,案發當時外界風聲鶴唳,加 上政治力壓迫,王家成員幾近『滿門抄斬』!反觀,政府曾大力推動的『兩兆雙星』產業,其中不乏虧大錢的公司,民國97年到民國100年台灣DRAM廠商合 計虧損近4000億元,以台塑集團投資的DRAM大廠南科與華亞科為例,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顯示,截至民國101年9月底,這兩家公司虧損金額已 達新台幣2,554億元,虧損金額為力霸案的4倍,難道這也是台塑王家掏空嗎?此外,茂德、力晶等DRAM大廠的虧損分別達427億元﹙截至民國100年 12月﹚與253億元﹙截至民國101年9月﹚,華隆化纖廠倒閉也是負債超過200億元,銀行承受大筆呆帳,投資人損失慘重,但卻沒人說他們是掏空。我要 強調,經營產業有週期性,金融機構支援虧損企業不等於掏空金融機構,尤其,關係企業互相支援不等於掏空關係企業。

日夜打拼努力賺錢彌補社會,已償還投保中心6千多萬元!

我深信,力霸案會隨著司法的判決與資料的釐清,真相大白,還給王家一個公平合理的審判!力霸案發生後,我為了展現誠意,儘速協助處理父親所留下的債權債務 問題,於96年3月8日與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簽訂授權書﹙當時尚未發生東森案﹚,委託安侯清查債權銀行債務,並有心協商償還。不料,6月間,我卻因為一 個莫名的簡訊而被控有凐滅證據之虞(一審就已經無罪定讞)而遭受羈押長達11個月,只好作罷。但是在二審期間,看到近百位力霸嘉食化的員工受到牽連,不僅 面對刑事訴追,還遭投保中心求償的窘境,雖然我的律師告訴我,最終我會是沒有責任的,但是我實在不忍,也願意補償這些力霸嘉食化的小股東,盡一份社會公民 責任。於是我就在100年7月間與投保中心達成協議,承諾不打折的分期代償投保中心為力霸、嘉食化小股東所求償的2億4千餘萬元。我日夜打拼事業,竭盡所 能的努力賺錢,迄今也已經償還了6千多萬元,投保中心因而撤回了對於64位力霸嘉食化基層員工的民事賠償請求!

父親應該是面對壓力、心生恐懼,才離開台灣!

力霸案發生迄今,我與父親從未聯絡,對於他為何離開台灣,坦白說,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我父親是個作風強勢且愛面子的人,面對力霸與嘉食化遭到銀行抽銀根、聲請重整又被駁回即將倒閉破產的壓力,我想他應該是一時心生恐懼,才會倉促離開台灣,造成遺憾。

新的一年盼望力霸案趕快過去,早日把父親的債務清償完畢!

力霸案發生迄今滿六年了,這些年來我始終不得好眠,每次夜裡醒來,向上帝禱告,我求祂賜給我饒恕的能力,原諒父親對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傷害;我也祈求上帝給 我愛的力量,可以在患難中忍耐,使我因在耶穌裡有盼望而不至灰心蒙羞。我每天自己禱告,也在主持公司的每場會議前,帶領所有員工禱告,期待神的榮耀彰顯在 企業中,也期待力霸案趕快過去,讓王家兄弟姊妹獲得重生!民國96年,我一手創立的東森集團尚未受到力霸案牽累,當時員工高達7千人,東森集團總營業額達 650億元,『東森』還被知名人力銀行評選為國內前10大幸福企業!後來我被羈押,東森集團旗下7家公司被銀行抽銀根、結束營業,導致2,500名員工失 業;目前包含東森國際、森森購物、東森保代等公司員工人數約2300人,公司整體年營業額220億元,員工數與營業額都只有之前的三分之一,力霸案不只影 響王家兄弟姊妹,更嚴重影響員工的生計!今天是民國102年元旦,迎接新的一年,我希望司法趕快還我清白,讓我全力拼經濟,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並早日把 我為父親的企業背書保證之債務清償完畢!